遂宁河东新区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遂宁市疫情防控公告

社会热点2022-05-18 05:23:32佚名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市河东新区管控的通告

(2022年第11号)

  一、管控区域范围为市河东新区(东至中环大道、西至涪江东岸、南至莲里公园南段、北至水寨印象小区)。

  二、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管控区域,确有特殊需要,须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批准,并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管控区域。

  三、各住宅小区(院落)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出户,小区人员严防聚集,只保留一个出口,每户每两天一人次凭证出行购买生活物资。

  四、暂停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发放的《应急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非必要不上路。

  五、除医院、超市、药店、加油站、银行、物业、水电气、通讯等生产生活所必需营业的场所和行业外,其他业态暂时关停。

  六、所有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停止线下教学(封闭管理学校除外);幼儿园(托幼机构)停止幼儿入园;各类高职院校实行封闭管理。

  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城市安全管理等工作任务外,其他人员居家办公。因疫情防控需要必须生产经营的企业也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批准,职工上下班实施“两点一线”,由各单位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八、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九、畅通绿色通道,保障群众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12345政府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分类受理群众诉求。

  十、加强市场商品价格监管和生活物资保供,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将依法从严惩处。

  十一、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河东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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