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公安局长忏悔:一些“朋友”彷佛在我身上挂了“雷”,火线哧哧地燃着

时间:2023-10-21人气:作者:佚名

落马公安局长忏悔:一些“朋友”彷佛在我身上挂了“雷”,火线哧哧地燃着

“在南部工作一段时间后,看到一些资历比我浅的人,一个个地转岗提拔了,自己却原地不动,我的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了。”

10月20日,“廉洁四川”网站发布了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晓天的忏悔书。2006年10月,42岁的张晓天被组织任命为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由此开启长达15年的县(区)公安局长生涯,先后担任南充市嘉陵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局长,南充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等职。



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晓天 视频截图

在他看来,此路不通,就另寻路,相信各条路上都有不同的风景,在仕途上止步了,那就在求利路上看风景。

“在南部和嘉陵的这15年间,求得我帮忙的朋友有很多,他们为利而来,我也谋利而帮。”张晓天表示,在这个“利”的引诱下,自己头脑中的贪欲如幽灵般的游荡,开始收第一笔钱,收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收分管部属及单位同事的钱,大肆满足私欲胃口,来实现对金钱的拥有。我在求财和逐利这条路上似乎走得金光闪闪、风光无限,可这是一条罪恶之路,一条走向深渊的路,一条万劫不复的路。这15年里,我竟然大肆收受这么多人的钱,数目之大让我不敢相信,我知道这条路的尽头就是自己挖掘的坟场。

张晓天在忏悔书中写道,走到今天,看着那么多的“朋友”用双手给我缔造的“金钱帝国”的大厦瞬间倾覆,我仿佛看到了那群“朋友”一双双的手,有的拽着我,有的拉着我,有的推着我,面目却那么狰狞,那么可怕,如毒蛇般的对我撕咬。我仿佛也看到了一些“朋友”在我身上挂了“雷”,火线在哧哧地燃着,我也仿佛看到那把“温柔”的刀捅入了我的心脏。我知道“雷”炸了,我尸骨遍野,就是不见灵魂。

2022年2月,张晓天宣告落马。“双开”通报指出,张晓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法犯法,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纠纷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经查,2006年至2021年,张晓天利用担任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嘉陵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纠纷处置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365万元。2023年4月,张晓天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延伸阅读

辽宁省公安厅已有连续三任厅长被查:受贿金额都过亿

(原标题:三任省公安厅厅长受贿金额都超亿元!最多的受贿5.55亿)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今天,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翡翠挂件等财物,以及代为支付购房款、购物款,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大伟的刑事责任。


王大伟被控受贿5.5亿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3月1日落马的王大伟,男,黑龙江望奎人。王大伟曾长期在黑龙江任职,曾任哈尔滨市副市长,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等职。2013年,王大伟跨省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7年2月,又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去年9月29日,王大伟被“双开”。王大伟被指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系统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态;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上官汇”注意到,包括王大伟在内,辽宁省公安厅已有连续三任厅长被查,三任厅长受贿金额都超过亿元。

2021年1月25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落马。李文喜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7月27日,李文喜被开除党籍。今年1月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李文喜受贿金额超过5.4亿元。


李文喜受贿金额超过5.4亿

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薛恒曾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去年2月19日,薛恒被开除党籍。薛恒被指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等。去年8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薛恒被控受贿1.35亿余元。

“上官汇”还注意到,前述提到的孟冰,已于去年6月16日落马。公开履历显示,孟冰,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孟冰曾任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副厅级),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副厅级),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辽宁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正厅长级),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正厅级)等职。


孟冰曾花费巨资跑官买官

去年9月1日,孟冰被“双开”。孟冰被指搞政治攀附,并在组织核查时掩盖攀附问题,花费巨资跑官买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求职务提拔调整,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等。

受贿3.52亿的“辽宁虎”被判死缓,三个细节首度披露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2年)11月8日上午,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因犯受贿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刘国强出生于1953年12月,2017年1月退休。2020年7月,在退休三年之后,他接受审查调查。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在刘国强的一审宣判中,有三个细节是首度披露。



刘国强受审

受贿12年

第一,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是从2008年开始。

去年8月19日,刘国强受贿案一审开庭。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当时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0年,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今年11月8月,刘国强一审宣判进一步明确,经审理查明,刘国强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是在2006年至2016年,而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则是从2008年至2020年。

公开简历显示,刘国强早年在本溪钢铁集团公司工作,从工人做起,官至总经理。2000年3月,刘国强转任本溪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初出任市长。

2001年5月,仅担任了4个月本溪市长的刘国强升任辽宁省副省长,时任辽宁省省长是薄熙来(2001年2月至2004年2月)。据媒体报道提到,刘国强当时是“辽宁省史上最年轻的副省级高官”。

此后,刘国强在辽宁省副省长的位置一干就是12年,2013年转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直至2017年退休。

也就是说,在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任上以及退休之后,刘国强都在收受他人财物。

受贿金额最多的“辽宁虎”

第二,刘国强受贿3.52亿余元,其中49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一审开庭时,检察院起诉指控显示,刘国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47亿余元;

一审宣判时,经审理查明,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其中49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即便有财物尚未实际取得,刘国强的受贿金额依然是十八大以来辽宁省落马的省部级干部中最多的。辽宁原省委书记王珉受贿1.46亿余元,刘国强是他的两倍有余。

今年1月,反腐专题片《零容忍》第三集《惩前毖后》曾披露过刘国强落马的细节。

“他们给我的钱,心里始终老觉得有点儿应该似的,都是我帮助他们由小到大发展起来了,他们发自内心感激我,给我钱,所以当时是这么一种心态。”刘国强在片中坦言。

事实上,刘国强不仅“收钱”为别人办事,也“花钱”给自己办事。

今年3月,他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通报中指出,刘国强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刘国强出镜忏悔

认罪悔罪

第三,刘国强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国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刘国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受贿赃款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同时,根据刘国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刘国强经历了从对抗调查到主动交代的过程。

《零容忍》专题片中介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是在办理另一个案件过程中发现刘国强受贿线索,经初核后对刘国强采取留置措施。

在交代了一部分涉嫌受贿的问题,涉案数额达到数千万元以后,刘国强就开始有了种试图蒙混过关的心理,不再交代新问题,而是与办案人员周旋。

同时,他还做了不少对抗组织调查的准备,部分钱款转移到他自认为与他交好的老板处,并要求他们如果被组织调查,“什么都不要说”。

专案组加大外围调查力度,掌握了大量新的线索和证据,在一些老板处起获了刘国强藏匿的大量财物。并继续对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经过初心回望、纪法震慑、亲情感召等一系列综合举措,最终刘国强开始开口交代自己的问题。到审查调查结束时,刘国强的心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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