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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3〕5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3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23年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三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10:1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三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10:20,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试鸣热线电话:2713207。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市政府定于2023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0)人喜欢2023-07-062023年6月29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定于2023年7月7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0)人喜欢2023-07-06据《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唐山滦南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0)人喜欢2023-07-06唐山市政府定于2023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目前,滦南县、丰润区已相继发布试鸣通告。
(0)人喜欢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