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镇职工门诊共济支付限额提高

时间:2023-09-10人气:作者:佚名

邢台市城镇职工门诊共济支付限额提高

相关调整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职和退休人员均提高一倍,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原800元提高到16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原1000元提高到2000元。

拓展阅读

什么是共济支付?

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按共济成员医保结算先后顺序,用于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共济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如果是职保人员,需要先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用完本人历年结余资金后,可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标签: 共济  资金  结余  医疗费用  限额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