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通知(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通知书)

时间:2023-12-22人气:作者:佚名

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通知(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通知书)

  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通知

  一、组织单位

  中共丹东市委宣传部、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二、征集内容

  丹东旅游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起~2024年1月7日

  四、征集范围

  国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丹东旅游的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每人最多可投稿3条。

  五、征集要求

  (一)主题明确。紧紧围绕丹东旅游地域和资源特色提炼宣传口号,契合旅游宣传主题,具有鲜明的地域辨识度、强烈的形象感染力。

  (二)简洁明快。要求10个字以内,对仗工整,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三)内涵丰富。要全面生动反映丹东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待。作品需附含义解释。

  六、征集方式

  方式1.可关注“丹东文旅之声”公众号,点击“旅游口号征集”页面链接或者征集页面二维码,填写口号内容、口号释义、投稿人信息等。

  方式2.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标题须标注“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内文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附作品的含义解释。投稿邮箱地址:ddlyxc@126.com

  七、征集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必须为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组织单位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组织单位拥有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有权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发表,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6.活动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所有应征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八、评选及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将通过开展线上投票和专家评审小组评选等方式进行。

  1.征集作品经过专家评审小组初审后,择优选择20条作品,通过“丹东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投票。

  2.根据线上投票结果,评选出10条入围作品。

  3.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二次评选,最终确定是否采用。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作为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对外发布。

  4.采用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0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被采用或入围作品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等分奖金。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5-2211065、2211060

标签: 丹东  作品  旅游  宣传口号  组织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