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厦门市湖里区全行政区域。
二、禁止时段:全时段。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厦门市12345政务热线。
五、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