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
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合格性考试:所有合格性考试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认定为合格。
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划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5%,C等级35%,D、E等级共15%。E等级为不合格。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
拓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个科目均采用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听力部分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信息技术科目采取无纸化上机考试形式。上述10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以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的合格性考试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测试标准,市(州)组织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