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以下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加分政策,供大家进行了解。
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高中学校招生优惠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保留以下政策优待项目(如果出现同时享有多项优待,取最高优待项目,不重复计算):
(1)烈士子女;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级至二级英模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4)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
(6)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其中,(1)(2)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按照市警备区、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执行;(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级至二级英模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照军人子女予以优待;(4)(5)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加5 分参与录取;(6)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关于印发<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发〔2022〕12 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