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第二次高中学考报名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方式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
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5月15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
附件:(点击查阅附件)
1.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
2.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
3.2023年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6.残疾人报考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7.残疾人报考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8.残疾考生参加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