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凡在我市所辖县(市、区)有正式户籍、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各类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二)凡符合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允许在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报考各类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三)其他非我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报考,且已有我市学籍、拟在我市高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一般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自2025年开始,此类考生只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四)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各类普通高中、“3+4”本科。
(五)凡拟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含3+2)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已取得高中段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中考报名。
报名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教体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报名资格以及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资格。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按市教育局相关政策执行,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