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二七区2023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二七区;
2.居住地在二七区(须持有二七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3.就读高校(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二七区;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温馨提示:
黄河科技学院以下院系在二七区认定:医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与智能技术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未提及的院系请前往管城区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http://m.zz.bendibao.com/edu/jszg.haedu.gov.cn)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二七区面向社会开展两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
2.体检。体检时间:4月17—20日;体检医院:郑州第二人民医院。先预约再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时间:4月25—28日。
第一次网上审核对象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4月28日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
4.现场审核。时间:4月27—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二七区教育局。联系电话:61177710。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2023年上半年认定证书实行顺丰邮寄到付方式发放。邮寄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认定申请表),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陆续寄出。由于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个人承担责任。
因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二七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联系电话:61177710
(二)第二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1日。
2.体检。体检时间:6月12—17日;体检医院:郑州第二人民医院。先预约再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时间:6月27—30日。
第二次网上审核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2023年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2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醒: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7月2日前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
4.现场审核。时间:6月28—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二七区教育局。联系电话:61177710。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2023年上半年认定证书实行顺丰邮寄到付方式发放。邮寄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认定申请表),预计在2023年8月下旬陆续寄出。由于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个人承担责任。
因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二七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联系电话:61177710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申请人选择二七区确认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2)“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无论今年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网上报名,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选择“同步学籍”。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选择“修改”按钮,将“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修改为“否”,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在“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栏目下,补充完善学历学籍信息。
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 、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2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4)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5)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6)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一律实行邮寄送达方式进行(未做胸透者现场领取)。“是否邮寄”请统一选择“邮寄”,并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
(7)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三)体检
(1)申请人需到郑州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2)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至二七区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3)需再提供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4)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二七区教育局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四)网上审核
在网上审核阶段,二七区教育局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除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外,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①户籍在二七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②居住地在二七区但户籍不在二七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③目前就读高校在二七区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2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A、二七区《居民户口簿》;
B、二七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C、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二七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m.zz.bendibao.com/edu/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m.zz.bendibao.com/edu/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5)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未通过的申请人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m.zz.bendibao.com/edu/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
B.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C.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
郑州市二七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郑州市2023年上半年二七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可以参加本次体检,后期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
(一)2023年4月17日—20日,每日上午7:30分开始办理体检登记,上午10点结束体检登记。
(二)2023年6月12日—17日,每日上午7:30分开始办理体检登记,上午10点结束体检登记。
体检地点: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大学路航海路交叉口西北角原郑州卫校院内)科睿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71-68993127
乘车线路:
1. 乘地铁5号线至市第二人民医院站,从C口出站向西300米即到。
2. 乘B10、4路、Y803、Y804至航海路孙八寨站,或乘B60、40、111、179、203、204、298、551、552、904、906、Y821路至大学路航海路站。
三、预约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检方式:预约体检
1.预约时间:
(1)4月10日0点开放4月份体检所有预约码,体检当日10:00停止预约。6月1日0点开放6月份体检所有预约码,体检当日10:00停止预约。
2.预约说明:每天限约180人,每人仅可预约1次,请勿重复预约。请合理安排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到达体检医院。请空腹参加体检。
3.预约流程:体检人员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在开放预约时间内微信扫码选择合适的体检日期。
(二)参加体检的申请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同网上申报同底)、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请自行打印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三)所有体检人员在体检全过程请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收费标准:171元。体检交费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体检最终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至教育主管部门,个人无需联系医院领取。
(七)体检咨询电话:0371-6899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