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小升初外省回津的登记条件

时间:2024-09-09人气:作者:佚名

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小升初外省回津的登记条件

  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小升初外省回津的登记条件

  为做好2024年在外就读的和平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登记工作,现将登记条件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登记时间已取得和平区户籍,且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二、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

  三、要求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工作提示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2、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3、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始,回户籍地就读的初中学生,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推荐时,须与申请回和平区就读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与指标推荐。

标签: 和平区  户籍  通知  学生  学籍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