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人气: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插班生招生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以及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4〕4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已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的本镇户籍学生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二、入学办法
1.插班入读公办学校。常平户籍学生插班入读常平公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解决。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采用线下登记方式受理。申请人家长须通过“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系统提前1-2天开放),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申请。
(1)申请时间及地点:第一轮(2024年6月30日前入户):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常平镇青少年宫申请受理。
第二轮(2024年7—8月入户):2024年8月23日,到常平镇青少年宫申请受理。(2024年9月1日及之后入户的需等到下一学年申请。)
(2)申请方式。采用线下登记方式受理,申请人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3)申请须提交资料。
A.插班生申请表(详见附件);
B.学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需到常平镇新民社区提供户主页证明);
C.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
(4)录取原则
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结合申请人拟申请意愿和家庭住址,按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安排。同一志愿按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先入户先安排。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和学位补贴等方式解决。插班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常平教育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常平教育”对外进行公示和公布。(由于超办学规模,实验小学不安排插班生)
2.插班入读民办学校。申请人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附件:插班生申请表
常平户籍学生插班入读常平公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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