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已成功领取2022年秋季学位补贴,且继续在获得学位补贴资格的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积分入学学生和补录学生)。已经享受政府其他购买服务的学生不能重复领取本学位补贴。
申请流程
1、家长网上填写确认申领信息
2、家长网上提交领取学位补贴申请
3、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审核
4、下拨经费
5、家长网上确认签收及评价
户籍变更问题
根据《关于延长〈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第九条第六项“户籍变更问题”有关规定,符合本学期学位补贴领取资格但户籍已迁入东莞市的学生,可领取完本学期(2023年春季)的学位补贴;从下一学年开始,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不再享受学位补贴。请户籍已迁入东莞或有计划迁入东莞的学生家长根据政策规定,做好小孩的入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