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办法:
(一)考生在5月13日-17日期间,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2023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
(二)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考生须将经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体检表”交给确认报考的学校,作为报考该学校(专业)的依据。招生学校完整填写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作为录取凭证。
(三)考生可于5月20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