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8人气:作者:佚名
1. 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2.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3. 根据《石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的规定,获科技创新县长奖提名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升高中,享受20分加分政策(申报截止时间5月底,申报材料交县教委教育科备案)。
4.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5.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