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核对及采集
(1)在成华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27日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校正。区教育局根据信息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成华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核对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成华区教育局审查后,在成华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华区就读初中的成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4月20日—27日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且需在成华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申请人须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5)集体户子女、在成华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人须于5月8日—5月19日关注并进入“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模块进入“2023其他政策入学”进行信息填报,完成信息采集。
(6)省、市高层次人才须于5月8日-5月12日登录“成都招考”,点击“小升初”办事事项,通过“其他群体入学申请”模块进行信息填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须于5月8日-5月18日登录“成都招考”,点击“小升初”办事事项,通过“其他群体入学申请”模块进行信息填报;“成都工匠”、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须于5月15日-5月19日登录“成都招考”,点击“小升初”办事事项,通过“其他群体入学申请”模块进行信息填报。
(7)其他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相关教育优待政策进行信息报送。
2. 公办初中入学
(1)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6月16日—19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9日由成都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2)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7月7日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 民办初中入学
(1)网上报名
所有民办初中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须于6月9日—10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自愿就读民办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须于6月16日—1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7月11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补录计划。符合民办初中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须于7月1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2)组织录取
6月1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
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4. 学位确认
(1)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2)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8日—9日在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入学报到
学生在7月12-15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