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人气:作者:未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随迁至六合务工人员的子女,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六合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年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
凡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监护人应于5月22日-5月28日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选择学校登记报名。(根据居住证,主城区以滁河为界,①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东,建议选择灵岩小学和雄州初中;②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西,建议选择城西学校;③滁河以南、滁河以西,涉及龙池及雄州街道的随迁人员子女建议选择成贤街小学龙池分校、龙池中心小学、龙池初中和新集初中)。
报名成功后须于6月25日-26日到学校现场审核,监护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此项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止;
③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在六合区居住至当年5月31日止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或在当地购房取得的不动产证)。
学校在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得隐瞒、造假,并配合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在本地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若出现因学位不足不能全部接受符合政策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的情况,由街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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