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2人气:作者:佚名
2024兰州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兰州市户籍在外县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
本市户籍在外县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户籍地升学的,可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等证明、证件,于5月21日—23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合招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非兰州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入学: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持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或租房)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初中入学: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持原籍户口簿和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等证明、证件于5月21日—23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合招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