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0日8时至4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2023年6月12日8时至6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以上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南陵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南陵县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确认点。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选择确认点,由于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发证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本次现场确认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6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本次现场确认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汇处)
三、资格认定时间
南陵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安排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发证通知,在规定时间至规定地点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