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五塘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2023年南宁五塘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时间:2023-06-20人气:作者:佚名

2023年南宁五塘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2023年南宁五塘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9号)的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将我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小班适龄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招生班额

  小班6个班。

  报名流程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

  7月1日—7月2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7: 00)到幼儿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2日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中心幼儿园(南宁市昆仑大道五塘段599号)

  (三)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由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1.《新生报名表》

  2.户口簿(户口本信息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及幼儿页);请将幼儿页放在第一页并在右上方写上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3.幼儿出生证

  4.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5.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住宅证明、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录取程序及办法

  (一)材料审核

  1.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5日,由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公示通过材料审核名单:2023年7月6日,幼儿园将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

  3.公示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中心幼儿园。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作为幼儿园新生拟录取对象。

  (二)预录取

  当新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全额录取;当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幼儿园无法全额录取时,将按以下排序先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等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对象资格审查及教育优待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2.五塘镇户籍幼儿。

  (1)“房户一致”的五塘镇户籍幼儿。(★房户一致:房主需是幼儿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幼儿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其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下同)

  (2)其他的五塘镇户籍幼儿。

  3.兴宁区户籍幼儿。

  (1)“房户一致”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2)其他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4.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幼儿。(★南宁市其他城区:指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

  (1)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五塘镇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2)其他类型的南宁市城区户籍幼儿。

  5.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城区以外户籍幼儿。

  (1)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五塘镇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2)其他类型的幼儿。

  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将对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幼儿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录取名单,当场公示抽签结果。抽签安排如下:

  1.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8:30

  2.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中心幼儿园

  3.人员:由城区教育局、幼儿园、属地派出所、社区和家长代表组成现场抽签监督组,组织现场公开抽签,当场公示抽签结果。

  (三)体检

  1.2023年7月8日,幼儿园向预录取幼儿发出体检通知。

  2.2023年7月9日-7月15日预录取幼儿的家长自行带幼儿到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许可儿童保健科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入园体检。

  3.7月16日前,家长将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提交至幼儿园。

  (四)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预录取幼儿经健康体检合格的,作为正式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1.时间:2023年7月17日

  2.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中心幼儿园

  (五)新生注册

  待定

  幼儿园收费

  幼儿园执行南发改收费〔2020〕71号文件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380元/人·月,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事项说明

  (一)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原则上应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

  (二)幼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性质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材料审核能否过关,与幼儿是否属于招生对象以及家长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有关,与报名顺序先后无关。

  (四)幼儿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于7月6日—7月14日由家长到园门卫室登记领回,逾期未领将由幼儿园自行销毁。

  (五)家长不按时报名、不按时提交幼儿体检材料或不按时到园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为孩子报读我园的权利,幼儿园不予受理有关补报名或注册申请。

  (六)兴宁区所有公办幼儿园同期招生,每个适龄儿童仅限报其中一所,对虚假证件、重复报名等将取消报名资格。

  温馨提示

  (一)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报名

  7月1日—2日,幼儿园接受现场报名,请家长们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二)现场报名时,一个家庭仅限一名家长入园。

  (三)遵守园规

  办理报名手续的家长需服从幼儿园管理,不在园区内游玩、滞留,听从幼儿园保安及招生工作人员的指挥,办完报名手续应及时离园。

  (四)绿色出行

  幼儿园无汽车停车位,电动车停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绿色出行,避免幼儿园门口及周边出现交通拥堵。

  招生咨询电话:0771-3107255

   17777162122 覃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招生监督电话 : 0771—3290957

标签: 幼儿  幼儿园  兴宁  南宁市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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