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实验小学2024级新生信息审核通知

时间:2024-09-21人气:作者:未知

首都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实验小学2024级新生信息审核通知

  首都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实验小学2024级新生信息审核登记通知

  依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首都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实验小学适龄儿童审核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招生范围

  哈达路以东、南二环快速路以南、丝绸之路大道(原东二环路)向南延伸线以西、银河北街以北(该片区适龄儿童可到首都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实验小学或哈达路小学审验材料)。

  02审核时间

  市区正居户:

  7月17日—7月1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非市区正居户:

  7月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03审核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已网报成功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04审核材料---市区正居户

  具有市区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赛罕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符合“两个一致”要求的适龄儿童报名需准备:

  1. 网报后打印的《2024年呼和浩特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2. 父母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以上各项复印件1份。

  说明:

  (一)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单独所有房产,不包含共同所有房产。

  (二)“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且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三)出生报入并随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且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父母双方的房屋套数证明(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且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四)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且该房产在户籍所在地的,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住宅且实际居住)为准。

  (六)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产证明、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和2023、2024年两年任意一次水、电、暖缴费凭证,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住宅)地址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

  (七)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购房落户时间至2023年8月31日方为有效。

  05审核材料---非市区正居户

  赛罕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

  1. 网报后打印的 《2024年呼和浩特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2. 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务工证明。(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截至2024年5月31日即可)。

  (1)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五险”的缴纳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

  (2)法定监护人名下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3)政务服务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 居住证明。

  (1)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公寓)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2024年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燃气等生活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住宅)的,需提供规范的租房合同、房屋所有权人(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

  06其他说明

  1.请家长确保提供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资料的真实性。我校将会同房产局、公安局、人社局、社区(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如上交资料有问题,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2.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或转租,原学生应随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学。若学生未办理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

  3.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购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4.对于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超出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若本校现有条件无法满足所有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采取集团校间或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统筹入学。

  5.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参加“阳光分班”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阳光分班。

  6.审核材料的先后顺序与最终录取结果无关。审核材料不等于学校录取。请材料审核合格的家长8月10日后登录“爱青城APP”查询录取结果。

  07预约审核

  为了在审核材料时避免家长聚集,我校将通过扫描二维码预约审核时间,预约的先后顺序和录取无任何关系。只允许一名监护人扫二维码进行预约,重复预约视为无效。

  审核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实验小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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