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6人气:作者:未知
2024温岭市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一、积分管理申请对象
在温岭连续居住、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享有不同的福利待遇。
二、积分入学管理
(一)招生对象
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学额情况纳入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3)按照《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
2月8日至5月30日。
(四)申请地点
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
(五)入学指标
市教育局拟定当年入学指标数,同时在温岭市教育信息网向全市公布。
(六)公示时间
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于每年6月6日前按镇(街道)上报的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在6月20日前将排名情况提交给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图源温岭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