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凡在我市所辖县(市、区)有正式户籍、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各类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二)凡符合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允许在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报考各类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三)其他非我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报考,且已有我市学籍、拟在我市高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一般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自2025年开始,此类考生只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四)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各类普通高中、“3+4”本科。
(五)凡拟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含3+2)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已取得高中段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中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