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桥头镇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时间:2024-04-23人气:作者:佚名

2024东莞桥头镇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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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人数

  中心幼儿园

  托班:0

  小班:120

  中班:14

  大班:35

  实验幼儿园

  托班:25

  小班:60

  中班:20

  大班:20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年龄

  1.托班招收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注:仅在实验幼儿园开设托班

  2.小班招收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中班招收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4.大班招收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中心幼儿园

  第一类:桥头镇莲城户籍的健康幼儿、符合《东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东府办函〔2023〕29号)文件精神的适龄幼儿、桥头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莲城户籍幼儿必须在预报名截止日(2024年4月26日)及以前入户桥头镇莲城社区(以户口簿上登记的幼儿本人入户日期为准)。

  第二类:桥头镇户籍适龄幼儿(只限中、大班幼儿)。

  实验幼儿园

  第一类:桥头镇莲城户籍的健康幼儿、符合《东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东府办函〔2023〕29号)文件精神的适龄幼儿、桥头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莲城户籍幼儿必须在预报名截止日(2024年4月26日)及以前入户桥头镇莲城社区(以户口簿上登记的幼儿本人入户日期为准)。

  第二类:桥头镇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类:其他适龄幼儿。

  三、招生程序

  (一)预报名方式

  1.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中心幼儿园或实验幼儿园其中一所报名,同时报读两所幼儿园则视为无效。

  2.实验幼儿园可同时接受第二、第三类预报名。

  (二)预报名及初审结果公布

  预报名时间:4月21日-26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4月30日

  预报名结束后,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在各自幼儿园正门公示5个工作日。

  注:预报名于4月26日当天17:30截止,截止报名后,符合条件的幼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读公办幼儿园处理。

  (三)招生录取原则

  1.如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即全部予以录取。

  2.按照招生类别顺序进行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类幼儿,如仍有学位,再录取第二类幼儿,以此类推。

  3.如预报名第一类人数超出招生人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幼儿名单,抽签时间及方式另行发布。

  4.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所幼儿园“同号派位,同园录取”,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

  (四)注册方式及相关事项

  1.根据本方案的招生录取原则,确定入围幼儿名单后,在各自幼儿园正门公布。

  2.经园方电话通知后,请家长携带以下“所需证件及资料”中的相关资料,于指定时间内到录取的幼儿园注册,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注册所需证件及资料

  (1)桥头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家长任意一方的工作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2)幼儿红底一寸免冠照片10张;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4)户主及地址首页;

  (5)父亲、母亲及幼儿户口本页面;

  (6)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前往桥头医院住院部一楼体检中心进行幼儿入学体检);

  (7)请家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4.报名咨询电话

  桥头镇中心幼儿园办公室:83341342 莫老师

  桥头镇实验幼儿园办公室:82366696 莫老师

  四、其他

  (一)补录方法

  按要求录取完符合条件的第一批次适龄幼儿后,如仍有剩余学位,即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招收第二批次。中心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根据各年级的学位剩余情况,结合本园实际自行制定第二批次招生方案,并在“桥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接送要求

  两所幼儿园均不设校车,家长需自行接送。

  幼儿早上入园时间:7:30—8:20

  下午离园时间:16:15—17:30

标签: 幼儿  幼儿园  桥头镇  预报名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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