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4人气:作者:佚名
非晋江户籍初中入学申请材料
在本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有效证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1.已在我市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
2.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和《户口簿》。
3.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
提供《护照》、《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4.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
5.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父(母)的《居住证》 《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升学条件
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市升学。
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若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应于6月25日前到“房籍”所在地教育中心报名,《初招表》由教育中心代为填写,相关材料教育中心应留底备查。
报名时应提供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或《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页》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