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场确认时问分批次领取,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状态,认定通过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第一批次人员(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时间2023年6月13日10:00一6月16日18:00;领取地点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2楼201室。
2.第二批次人员(2023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且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时间2023年7月19日10:00-7月21日18:00;领取地点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2楼201 室。
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本人前往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问前往指定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