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人气:作者:未知
中山市板芙镇幼儿园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小小班:年满2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出生)
小班: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日期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日期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日期出生)
招生范围
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深湾村经济联合社股民适龄子女和深湾村户籍适龄子女。
第二批:深湾村居住的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深湾村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三批:深湾村居住非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四批:其他户籍适龄子女。
板芙镇板芙镇领美幼儿园招生:
招生对象
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具体要求如下:
1.小班: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招生录取次序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后,剩余的学位:
第一批:领美小区业主的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父母双方或其中方是领美小区业主的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板芙镇户)
第三批:领美小区业主非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四批: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板芙镇有房产且在板芙镇居住的非板芙镇户籍适龄儿童。
录取次序说明: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后,当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第一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第二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依次类推)。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注册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则按摇号中签顺序依次补录。
板芙镇中心幼儿园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3-6周岁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具体要求如下:(一)小班,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二)中班,年满4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三)大班,年满5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招生录取次序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后,剩余的学位:第一批:1.金钟村户籍适龄儿童;2.纯水岸小区业主的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金钟村户籍或纯水岸小区业主的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第二批: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板芙镇户籍)。第三批:纯水岸小区业主非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第四批: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板芙镇有房产且在板芙镇居住的非板芙镇户籍适龄儿童。
录取次序说明: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后,当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第一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第二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依次类推)。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注册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则按摇号中签顺序依次补录。
板芙镇第一幼儿园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3-6周岁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具体要求如下:
(一)小班,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中班,年满4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大班,年满5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生录取次序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后,剩余学位:
第一批:板芙村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在幼儿园附近的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河西片)。
第三批:板芙镇其他村居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批: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板芙镇有房产且在板芙镇居住的非板芙镇户籍适龄儿童。
录取次序说明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后,当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第一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第二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依次类推)。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注册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则按摇号中签顺序依次补录。
中山市板芙华逸幼儿园:
户籍不限,招收年龄在2~6周岁的健康幼儿。
中山市板芙镇湖洲幼儿园: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身体健康的小班幼儿。(招生人数:60人)
1.优先录取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子女后,剩余学位:
第一批:(1)湖洲村户籍适龄儿童;(2)湖洲村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湖洲村户籍)
第二批:板芙镇其他村居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板芙镇外户籍适龄儿童。
2.录取办法说明:在2023年5月8日-5月12日期间登记报名的适龄幼儿中录取,当报名人数少于录取人数时,全部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录取人数时,优先录取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及第一批;剩余学位按就近入读原则及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当同一就读条件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统一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若有幼儿放弃学位的,则在已报名未录取幼儿中进行补录,直至满额为止)。
中山市湖洲豪庭幼儿园报名条件:
小小班:20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小 班:60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 班:20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大 班: 10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中山市禄围幼儿园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和禄围村户籍优先录取(提供户口本),在禄围村适龄幼儿不足情况下再向外村录取。
2.禄围村户籍学位有剩余,再录取居住在幼儿园附近板芙镇户籍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非板芙镇户籍监护人在板芙镇居住的适龄幼儿提供户口本、居住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以及板芙镇社保证明。
中山市芙蓉科艺幼儿园报名条件:
年龄2周岁—6周岁健康儿童均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