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

时间:2023-04-11人气:作者:佚名

温州平阳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

  温州平阳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

  户籍在平阳或居住地在平阳(须在平阳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平阳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六)服役地在平阳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点此查看>>>关于开展平阳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