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息烽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 息烽县小学所有学校

时间:2024-06-06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息烽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 息烽县小学所有学校

  息烽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4〕29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禁止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初中: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20日(8:00—24:00)。

  2.登记渠道

  (1)网页PC端登录

  ①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yjrx.gyzkzx.cn。

  ②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③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zkzx.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为了更好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2)“爽贵阳”小程序登录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爽贵阳”,进入“爽贵阳”小程序,在小程序页面找到“义教入学”登记入口。

  3.登记内容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迁入户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含6月20日):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息烽县内户籍学生统一进入户籍端口报名)。

  (2)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息烽县外户籍学生统一进入非户籍端口报名)。

  (二)网上初审

  报名期间,家长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影响学生正常入学的由家长自行承担后果。

  (三)现场确认

  1.户籍生现场确认

  平台将根据户籍生登记的信息,依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划片方案,将学生分配到相应现场审核学校,平台将于7月25日起开放打印现场审核表,家长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7日—7月29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规定时间内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2.非户籍生现场审核(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县内户籍不在本划片区域就读学生)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县外户籍)

  县教育局在完成户籍生资格审核后,根据本区剩余学位情况,结合已登记的非户籍生积分审核结果,分配非户籍生到对应学校。8月2日—8月4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及学位确认,具体见附件4。

  (2)县内户籍不在本划片区域就读学生

  息烽县内乡镇户籍需要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附件4执行。

  户籍不在本乡镇需要在乡镇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附件4准备资料,由乡镇学校对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育科审核后视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

  (四)实行随机编班

  2024年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提供统一的分班系统,学生、班主任通过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各学校要合理均衡配备班主任,并在多方监督下完成分班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额,学位不能满足入学需求的学校,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适当调整班额,增加供给学位,在确保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四、招生保障

  1.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的子女入学,由县教育局根据周边公办学校学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小学原则上安排在息烽县阳朗小学就读,初中原则上安排在息烽县永靖中学就读。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在就近就便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营运商、企业法人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请务必在7月1日—7月12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拟入学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户口簿、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统筹安排。

  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多孩子女需就读同校的,参照“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的要求,于7月1日—7月12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在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办理。

  4.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关爱。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摸底排查,为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便民服务,防止留守儿童因家庭关爱缺失而影响报名入学。寄宿制学校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意见及时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就读。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否按时入学、入学困难是否得到及时解决等纳入开学前后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监测内容。

  五、招生要求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更新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和辍学生劝返复学三项工作制度,强化学生到校情况日报告制度,规范运用《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等,确保辍学学生常态清零。

  3.严格落实招生政策纪律。各学校要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禁设置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严禁考试招生并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严禁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过正常入学年龄、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严禁将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招收中国国籍学生或面向中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因违规招生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县教育局将对照网上录取结果作为新生注册学籍依据,未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

  4.严格落实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通过面试、面谈、测评、简历资料、体验活动等方式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5.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县教育局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QQ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组织登记报名等工作。特别是县城区域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做到学生填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六、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1—87726213

  七、招生举报电话

  0851—8772139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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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户籍  学生  贵阳市  子女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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