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时间:2023-05-23人气:作者:佚名

山东公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公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一)学术学位。硕士8000元、博士10000元。

  (二)专业学位。省属高校硕士10000元、博士130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均为16000元。

  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党校等单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体育院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财务管理制度。高校应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公办高校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标签: 财政厅  山东省  高校  学费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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