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芜湖镜湖区公立幼儿园入园条件)

时间:2024-05-31人气:作者:未知

芜湖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芜湖镜湖区公立幼儿园入园条件)

  芜湖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镜湖区户籍。

  2.非镜湖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须在镜湖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三、招生方式

  (一)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二)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见附表1),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若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2024年5月24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登记时间:

  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5月29日9:00开始——62日17:00结束;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6月6日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2.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3. 报名登记方式

  2024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镜湖发布”,点击2024入园进入系统进行操作,按照流程提供相关材料图片。

  4.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在线上报名登记阶段,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报名时各幼儿分别填报资料,分别生成各自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各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4)小区配套幼儿园“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或者幼儿本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

  (5)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三)电脑派位实施

  1.报名截止后,区教育局确定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并对外公布。电脑派位工作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结果当场公布,并在各幼儿园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监护人查询。

  2.邀请纪检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对派位现场进行监督和公证。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四)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监督、技术等小组负责相关事务。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相关入园政策。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

  3.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子女。

  4.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被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烈士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5.符合“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的幼儿。“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中任一孩满足入园条件,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7.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镜湖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3902628、3902610。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3902605。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见附表。

  4. 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

  4.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在线上报名登记阶段,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报名时各幼儿分别填报资料,分别生成各自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各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4)小区配套幼儿园“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或者幼儿本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

  (5)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三)电脑派位实施

  1.报名截止后,区教育局确定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并对外公布。电脑派位工作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结果当场公布,并在各幼儿园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监护人查询。

  2.邀请纪检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对派位现场进行监督和公证。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四)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监督、技术等小组负责相关事务。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相关入园政策。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

  3.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子女。

  4.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被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烈士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5.符合“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的幼儿。“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中任一孩满足入园条件,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7.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镜湖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3902628、3902610。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3902605。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见附表。

  4. 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

  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2024年5月24日公布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方案。

  二、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5月29日9:00开始——6月2日17:00结束;

  三、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6月6日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四、电脑派位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具体日期见幼儿园门口通知)。

  五、报到注册时间:2024年7月上旬。幼儿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录取的幼儿园审核、报到注册。

标签: 幼儿园  幼儿  监护人  湖区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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