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高新区小升初报名 成都 高新 小升初

教育百科2023-03-16 16:49:04佚名

2023年成都高新区小升初报名 成都 高新 小升初

  一、信息核对

  (一)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对。

  (二)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于4月27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后,在成都高新区升学。

  (三)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并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明于4月20日—27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进行现场审核。

  (四)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在成都高新区初中入学的,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

  (五)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成都高新区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于5月8日—19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于5月8日—19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省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成都工匠”等子女,于5月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其他群体入学申请”进行申请办理。

  二、民办初中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教育文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教育文体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一)网上报名

  1、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于6月9日—10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2、符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于6月16日—1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教育文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于7月11日公布。7月12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4、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12日,教育文体局组织区属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4日,教育文体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30日,教育文体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4日,教育文体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补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公办初中入学

  (一)6月9日,本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7月5日,教育文体局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二)组织录取

  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6月16日—19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教育文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区属公办初中录取:

  第一批次:区属部分初中学校面向全区小学毕业生电脑随机录取。7月7日前,教育文体局发布报名公告,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多校划片)。7月7日前,教育文体局公布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多校划片)公告,并组织录取工作。7月7日,公布录取结果。

  四、学位确认

  7月8日—9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教育文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五、入学报到

  7月12日—15日,学生根据录取初中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7月15日之后,还未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由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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