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采集
时间:5月8日—19日
注: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二)资料审核
就读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5月22日—5月25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4月30日前,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小学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2.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5日—8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3.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4.6月16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5.6月2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