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人气:作者:佚名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学区管理中心2023年小学入学资格审核指南
一、审核时间、地点:
5月5日—5月31日 (法定休息日、调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五一小学一分校(五一小学本校东门往北100米)
二、审核类别: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
超龄儿童(含京籍、非京籍)
按京籍对待适龄儿童(七类人)
其他区县无房户适龄儿童
本区房产外区户籍适龄儿童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三、咨询电话:
8862588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四、注意事项:
1.各类别在现场审核前,均需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yjrx.bjedu.cn)网站预约为“万寿路学区”(集体户审核除外)。预约完成后,监护人务必打印并携带网上预约单到现场;
2.审核现场只接待一名监护人,入学儿童不能到现场;
3.监护人需现场提供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4.严格遵守审核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做好现场登记,入校时请佩戴口罩;
5.家长登记的手机号码,应为北京市区域号码;
6.若属于“租住房屋”的情况,房主须知情。租户及该房屋的所有者本人(房产证证明上的所有人到场),携带双方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到审核现场,签署学位占用的知情同意书。
五、审核类别及所需材料:
(一)京籍超龄:
1. 全家户口簿、身份证;
2. 儿童出生证明;
3.监护人房产证明;
4.结婚证(如监护人已离异请带离婚证明和协议);
5.超龄原因证明材料:医院证明或说明材料;
6.超龄儿童情况表(现场填写);
(二)非京籍超龄:
5月5日-12日
1.父母双方居住证(单亲家庭为一方),有效期限起始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不含)之前;
2.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
3.超龄原因证明材料:医院证明或说明材料;
4.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未就读证明;“盖公章”(可电话查询是否有学籍66090906,不用临时出京办理。)
5.结婚证;(如监护人已离异请带离婚证明和协议)
6.超龄儿童情况表;(现场填写)
非京籍本次审核不涉及“四证”是否合格,审“四证”请到街道
(三)博士后子女:
1.持有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须在海淀区);
2.辖区内居住相关证明,租房房主须知情;
3.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四)随军子女:
1.须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开具的随军证明(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
2.现役军人证(五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以上级别);
3.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身份证;
4.居住证明(营房部门开具的证明,如租房房主须知情);
(五)父母一方北京户口:
1.全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2.监护人一方为本学区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一方持海淀区户籍的港澳籍儿童需提供“港澳籍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即:“回乡证”,以及侨办开具的证明;
4.监护人一方持海淀区户籍的外籍子女需提供侨办证明;
(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在有效期内,附带子女信息且各项信息为机打信息;(手写无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区内(租住地址与工居证保持一致)。
1.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
2.房产证明:
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明,要与工居证居住地址完全一致;
无产权房需提供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单位属于海淀),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租房合同、房主的房产证、身份证、知情同意书(原则上与房主现场签署)、半年以上完税证明;
工居证查询网址:https://fw.bjrcgz.gov.cn/check-gzjzz-state/
(七)外籍:
1.全家为外籍的提供绿卡、出生证明、《外国人居留许可》;
2.房产证明、社保证明,如租房,房主须知情;
3.《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4.居留许可证应为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八)其他区县无房户(5月5-16日)
(一)全家户口簿
1.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须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且近3年内在本市无房产交易记录。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有登记备案(须于2022年5月5日(含当日)前完成备案)的,须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海淀区执行截至入学当年审核起始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年限政策,即2023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1年;2024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2年;自2025年起,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3年。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8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三)在海淀区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0年3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九)外区户籍、本区房产:
必要材料: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回迁协议受益人等);
辅助材料: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等材料。
(十)集体户口:
5月19日——29日
具体审核材料另行通知集体户所在单位,请集体户人员联系所在单位,提交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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