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巫山县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巫山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要求

时间:2023-05-30人气:作者:未知

2023重庆巫山县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巫山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要求

  一、招生原则

  1.适龄入学原则。凡达到法定小学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需办理相关手续。

  2.划片招生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科学统筹资源供给。根据学校服务半径,划定学校招生区域。

  3.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按照户籍、居住地和学校服务范围等条件就近申请学位,免试入学。

  4.公开公正原则。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公示、咨询和监督制度。

  二、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且与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按直系对待,下同)具有城区松峦、集仙、神女、上升、净坛、飞凤、圣泉、翠屏、聚鹤、登龙、起云、朝云、宁江、秀峰社区(含“老巫峡镇西坪村”及龙潭沟一线)户口的适龄儿童;龙江新区的适龄儿童;边贸中心区划内适龄儿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办理途径

  通过“渝快办”平台中的“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口进行申报。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只需按要求填报入学申请信息,重庆市大数据局规资数据自动获取审核真实性,全网通办,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目标要求,不用再提供印证材料和现场确认。

  因特殊原因在“渝快办”线上申报不成功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持证书资料原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办理。家长或监护人应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

  2.招收批次

  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以下批次分类别、依次序招收。前一批次招收后的空余学位,提供给后一批次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成功后,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流程等将在“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中适时公布。

  1.第一批次

  符合“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户籍对口,适龄儿童与直系亲属户籍(户籍迁入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一致,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对口,房屋产权(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加契税发票,下同)属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所有,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地对口,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第二批次

  适龄儿童与直系亲属户籍一致,居住地与户籍一致,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迁入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在招生学校范围内就近申请学位。户籍迁入时间在前的优先。

  户籍迁入时间不满1年(截止2023年6月20日)的适龄儿童,到实验小学、平湖小学、朝云小学、巫峡小学、南峰小学白杨校区、巫师附小聚鹤分校、南峰小学C区(江东校区)、巫师附小白泉校区就近申请空余学位。

  3.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加契税发票,下同),且与居住地一致,并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产权取得时间在前者优先。二手房产权取得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满一年同一套住房需满6年新户主才能申请新的学位。

  4.第四批次

  前三批次申请后空余的学位实行网络平台抢号申请。

  第一轮:符合实验小学、巫峡小学、朝云小学、平湖小学“第一批次”条件,且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可再次抢号申请南峰小学B区、巫师附小本部。抢号成功的适龄儿童资格要进行现场资料审核,不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申请无效。

  第二轮:户籍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自愿就近抢号申请实验小学、南峰小学白杨校区、南峰小学C区、巫师附小聚鹤校区、巫师附小白泉校区、平湖小学、朝云小学、巫峡小学、英田小学的学位。

  3.操作流程

  具体申报流程、时间将在“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

  四、招生学校及划片范围

  以下所涉门牌号数字均包含本数据在内,如门牌号与划片区域表述有冲突或不一致或有遗漏的,以划片区域的表述为准。

  1.南峰小学B区

  招收松峦、上升、神女、集仙社区临近南峰小学本部的适龄儿童,具体为飞云巷及下行梯坎连接神女大道至宁江路以西(含巫峡路103-197号)与望霞路双号至602号相连,宁江路(与神女大道接口向西路段)单双号以北。详细地址:

  (1)神女大道单号;

  (2)巫峡路单号103-197号;

  (3)望霞路双号、望霞路单号1-389号;

  (4)红石梁单双号(上升社区);

  (5)上升街单双号、高唐街单双号、楚阳巷单双号;

  (6)宁江路999号及以上;

  (7)平湖西路单号267号及以上(不含299号)、双号434号及以上;

  (8)广东中路单号209号及以上、双号192号及以上;

  (9)祥云路126(含单双)号及以上;

  (10)净坛一路单号257号及以上、双号210号及以上;

  (11)松峦街单双号;

  (12)广东西路单双号;

  (13)飞云巷单双号;

  (14)集仙巷单双号;

  2.巫师附小

  招收飞凤、净坛、集仙、神女社区临近附小的适龄儿童,具体为神女大道(上至净坛一路,下至宁江路)以东,净坛二路单号接净坛一路接祥云路东口以南,净坛一路(神女大道至东转盘路段)接广东东路东转盘下行梯坎连接登龙街到平湖西路以西,宁江路(神女大道至圣泉街口路段)单双号及圣泉街双号及平湖西路路口以北。详细地址:

  (1)神女大道双号;

  (2)圣泉街双号;

  (3)广东东路单号257-263号;

  (4)净坛二路单号;

  (5)净坛一路单号1-255号、双号74-208号;

  (6)祥云路单双号1-125号;

  (7)广东中路单号1-207号、双号2-190号;

  (8)平湖西路单号131-265号,299号,双号250-432号。

  3.实验小学

  招收净坛社区临近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净坛二路双号以北,官家溪转盘至翠屏街736号(车站入口)以西,巫峡路(章家湾转盘至平安路口路段)单双号接平安路至民生公寓以东,官家溪以南,飞云巷单号以东。详细地址:

  (1)净坛二路双号214-484号,500号;

  (2)翠屏街双号732号及以上;

  (3)巫峡路单号1-101、双号2-308号;

  (4)平安路双号2-136号。

  4.平湖小学

  招收翠屏、登龙、圣泉、宁江社区临近平湖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登龙街至平湖西路至圣泉街单号以东,宁江路(圣泉街口至龙潭沟大桥路段)单双号接平湖东路单双号(含秀峰路)以北,广东东路单双号(除单号257-263号)以南,净坛二路2-212号至官家溪至翠屏社区西边频道直下连接广东东路区域,净坛一路东转盘与净坛一路连接以北,平湖桥以西。详细地址:

  (1)广东东路单号、双号(除单号257-263号);

  (2)圣泉街单号;

  (3)宁江路单双号1-650号;

  (4)平湖西路单号1-129号、双号2-248号;

  (5)平湖东路单号519号以上、双号506号以上;

  (6)秀峰街单双号;

  (7)净坛一路双号2-72号;

  (8)净坛二路双号2-212号;

  (9)翠屏街道单号471-479号、617-645号。

  5.巫峡小学

  招收翠屏社区(除临广东东路)、迎宾路及临近巫峡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翠屏社区以东,翠屏街单双号以北,车站入口及翠屏街单双号接迎宾路单双号以南。详细地址:

  (1)净坛二路双号2-212号;

  (2)翠屏街道单号471-479号、617-645号,翠屏街道单号1-615号,双号2-730号;

  (3)迎宾路单双号。

  6.朝云小学

  招收起云、朝云、松峦社区临近朝云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望霞路单号以北,巫峡路单号199号至巫福路以南(含二坪子、绿豆包、西堰塘)。详细地址:

  (1)巫峡路单号199号以上、巫峡路双号688号;

  (2)望霞路单号391-553号;

  (3)原西坪村5社。

  7.南峰小学白杨校区

  招收起云、秀峰社区临近白杨校区的适龄儿童,具体为巫峡路双号308号-666号(平安路口至西坪村委会)接巫福路以北,平安路双号以北。详细地址:

  (1)巫峡路双号310号-666号;

  (2)平安路单号和双号138号以上;

  (3)秀峰社区(原西坪村4社,6社);

  8.巫师附小聚鹤分校

  招收聚鹤社区临近秀峰中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宁河街单双号以南,龙潭沟、平湖桥以东,宁河、龙门桥以西,聚鹤单双号以北。详细地址:

  (1)平湖东路单号1-517号、双号2-504号;

  (2)聚鹤街单双号;

  (3)宁河街单双号;

  (4)迎宾路,龙潭沟。

  9.南峰小学C区(江东校区)

  招收龙江新区临近龙水中小学的适龄儿童。

  具体为龙江、龙水社区;

10.巫师附小白泉分校

  招收边贸中心临近该校的适龄儿童。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城区小学招收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申请学位并审核资料,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名注册的,由高唐教育督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高唐教育督导中心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3.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4.原西坪村由于行政区域调整,涉及子女入学的,请提前更换与现行行政区域名称相吻合的新户口本,以免影响学校选择。

  本方案解释权属巫山县高唐教育督导中心。

标签: 单号  双号  平湖  巫峡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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