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初中入学日程安排 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

时间:2024-05-13人气:作者:未知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初中入学日程安排 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初中入学日程安排

  (一)5月8日-5月22日,网上报名。

  (二)5月23日-6月19日,信息审核。区教育部门汇总网上申请信息,统一提交至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 5 月22日前信息为准。由区各公办学校审核学生所属学区。

  (三)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四)6月29日,第一批拟录取学生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7月5日,公布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资格人员信息核查结果,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如有异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复核材料在工作日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

  (六)7月6日-7月12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七)7月15日-7月19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八)7月26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九)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十)8月7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十一)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二)学校自主安排“阳光分班”时间。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细则,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组织笔试、面试入学,继续执行按学区就近入学的要求。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高新区户籍学生,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本区内房户分离的,以持有自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

标签: 权证  学位  学生  不动产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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