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一年级入学
在市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毕业前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及升学去向,并将核实后的本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名册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进行升学分配。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最新规定,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故初中一年级第一学期不接受在钱塘区外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年龄在6至14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钱塘区居住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不包括已在杭州市区内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富阳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就读条件
年龄在6至14周岁,持有钱塘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钱塘区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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