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人气:作者:佚名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成绩复核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报至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成绩复核。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的具体内容为:
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超出以上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市(区) 年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复核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