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3人气:作者:佚名
一、信息登记对象
1.2024年秋季拟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限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2.2024年秋季拟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限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信息登记时间
2024年3月20日-28日
三、信息登记方式
现场提交入学登记材料
四、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户籍主页(即有详细地址页)、拟读新生户口页、增减页。
2.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五、信息登记类别
1.三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2.有房有户: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不一致,但都在中心城区。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在中心城区,但适龄儿童的父(母)未在中心城区购房。
4.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且实际入住,但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不在中心城区。
5.政策安置:适龄儿童的父(母)系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
6.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父(母)系进城务工或外地来綦人员。
六、信息登记注意事项
1.今年9月拟读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的区外幼儿园毕业生可到就近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今年9月拟读中心城区初中一年级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可到就近小学完成入学信息登记;营盘山小学、中山路小学和陵园小学古南校区小学毕业生需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其他小升初对口直升学生不需进行信息登记。
2.申请中心城区学位的提交户籍和房产证明材料,申请城区和乡镇学位的只提交户籍材料。
3.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需要缓学的儿童,请在就读幼儿园或就近幼儿园提交缓学申请,同时写明缓学事由。
七、入学信息登记咨询
区教委基础教育科:陶老师 8588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