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3人气:作者:佚名
办理时限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
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
2.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校验流程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
2.提交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
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现场办理流程
1.需现场办理手续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
2.前往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3.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4.县(区)考办收集并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
5.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省考办审核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