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松北区小学招生对象(哈尔滨松北区小学招生对象是什么)

时间:2023-06-06人气:作者:佚名

哈尔滨松北区小学招生对象(哈尔滨松北区小学招生对象是什么)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填写《松北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负责初审同意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置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当年实际情况制定的统筹入学办法进行安置。学生在学区学校入学以招生当年7月20日之前的实际情况为入学依据,招生当年7月20日之后房产进户及办理户籍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标签: 学区  适龄儿童  住宅  户籍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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