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适合进入高等学校接受该专业培养的合格考生。
II.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
III.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散文朗读
(一)考核目的重点考查考生的普通话标准程度、音质及朗读表现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考生现场抽取散文类文学作品,经过一定时间准备后进行朗读。朗读时间 1 分钟以内。
二、古诗词朗诵
(一)考核目的重点考查考生对古诗词的理解和感受能力,以及表达技巧。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考生现场抽取古诗词,经过一定时间准备后进行朗诵。朗诵时间 1 分钟以内。*古诗词朗诵篇目见附件。
三、话题评述
(一)考核目的
重点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生活积累和知识储备。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抽取题目素材,经过一定时间准备后进行评述,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条理清晰、内容健康积极。评述时间 2 分钟以内。
四、才艺展示
(一)考核目的重点考查考生外在形象、内在气质及艺术特长。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考生自备非语言类才艺项目进行展示(内容健康积极)。唱歌、舞蹈如需伴奏请自备播放设备(禁用手机播放);器乐演奏请自备乐器(钢琴由考点提供)。时间 1 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