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8月6日8:00至8月12日18:00。
申报地点:
各类学生均统一到公布的各学校现场申报,申报后由各学校审核资料,确定第二阶段招收的学生。
所需材料
➤ 申报起始年级
1、申报学生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在拟申请学校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社保);合法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民转公申请
1.学生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及本县《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在拟申请学校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社保;合法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