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日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政策时间:2022年5月5日
1.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在“3+4”本科录取批次后,分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招生区域进行。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莒县、五莲县招生录取办法由日照各县教体局制定。
2.日照市区公办高中招生录取由日照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由学校实施。
3.录取前,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最低考生,其成绩的55%划定为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