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海淀区永定路学区小学入学审核指南(附材料)

时间:2023-05-17人气:作者:未知

2023北京海淀区永定路学区小学入学审核指南(附材料)

  永定路学区2023年小学入学资格审核指南

  【审核时间与地点】

  一、审核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调休日除外 )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4:00 — 16:00

  二、审核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一分校南门传达室(阜石路甲59号)

  首都师大附中(一分校)-东南1门(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辅路)

  三、咨询电话: 56840688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调休日除外 )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4:00 — 16:00

  温馨提示:入学审核期间,电话咨询较多,请耐心拨打,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注意事项

  1. 所有需要到学区审核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请先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到学区现场审核。

  2. 请一名监护人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审核(不用带孩子);

  3. 携带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 因材料审核数量较大,现场只接受材料审核,不接待面询,如有需要请您电话咨询,入学审核期间,电话咨询较多,请耐心拨打,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5. 家长登记的手机号码用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获得各阶段相关信息,务必填写正确,并确认手机未欠费或未安装短信拦截工具;

  6. 监护人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伪造材料等情况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8. 凡提示“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请所租住房屋的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审核现场,并填写名下房产学位被使用知情同意书;

  9. 建议到场审核人员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佩戴口罩。

  【入学审核流程及上交材料】

  一、集体户口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含公共户)首页复印件;

  2. 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含公共户)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如实际居住房屋为租住,房主须知情;

  4.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 集体户口单位统计填写的《某集体户口单位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名册》 。

  (请在文末下载附件1并打印,在学区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超龄儿童

  (一)本市超龄儿童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出生证明;

  2. 全家户口簿;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

  4.《2023年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在文末下载附件2并打印,在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5. 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超龄儿童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12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

  3. 在京暂住证;

  4.《202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现场领取非本市户口超龄儿童情况表也可在文末下载附件3,在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5. 出生医学证明。

  * 审核截止日期与其他类不同。

  三、按京对待

  (一)博士后子女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2. 全家户口簿;

  3. 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须在海淀区)。

  (二)随军子女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须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机关开具的随军证明(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

  2. 现役军人证件;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住,房主须知情;

  4. 全家户口簿。

  (三)父母一方为海淀区户籍人员子女(含港澳、外籍适龄儿童)(不含学生集体户)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父(母)结婚证;

  3. 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如实际居住房屋为租住,房主须知情。

  注:港澳、外籍适龄儿童须持有侨办开具的证明为准。

  (四)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地址应在海淀区内、居住地址应在永定路学区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同时携带聘用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4. 全家户口簿。

  四、外籍儿童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外籍儿童应持有《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核查社保、住房等;

  2. 全家为外籍的,应持《外国人居留许可》,核查社保、住房等;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五、外区户口、监护人持本区房产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等;

  2. 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回迁协议等)

  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26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父(母)结婚证;

  3. 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5. 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须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且近3年内在本市无房产交易记录;

  6. 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有登记备案(须于2022年5月5日(含当日)前完成备案)的,须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7. 在海淀区务工就业材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0年3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注:

  *《知情同意书》需房主现场签字。

  * 审核截止日期与其他类不同。

  【百度网盘附件1-3】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pDul9ACuAi7seLtjApeCw

  提取码:9a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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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护人  房主  户口簿  材料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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