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乐山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1、民办小学新生招收对象:具有乐山市户籍或具有乐山市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民办初中新生招收对象:具有乐山市户籍或具有乐山市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
3、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乐山市外招生。
4、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等,其子女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