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0人气:作者:佚名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北辰校区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审核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实验中学北辰校区小学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材料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审核材料时间
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13:00——17:30
地点:实验中学北辰校区南门(从员工实名制通道进入,根据指示牌到达指定审核区域)。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资料的适龄儿童。
市区正居
一、审核材料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二、审核时所带材料:
1、携带《2024年呼和浩特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
2、户籍资料: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3、实际居住材料:房产证、网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4、家长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5、市区正居适龄儿童需提供在该小区居住一年(2023.6-2024.6)期间任意三个月的水、电、暖、有线电视、燃气、物业(任意三项)缴费凭证原件。
注:以上要求携带的原件也均需复印件一份,一律使用A4纸张,上交学校存档。
市区非正居
一、审核材料时间:
2024年7月15日-2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二、审核时所带材料:
1、携带《2024年呼和浩特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三张;
2、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
(1)户籍资料: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居住证: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的人员不需提供);
3、实际居住资料;
(1)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或商住两用公寓),需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2)租住房屋(住宅)需提供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内容均要求携带原件,需复印件一份,一律使用A4纸张,上交学校存档。
招生划片范围及日程安排
一、实验中学北辰校区(小学部)一年级新生招生划片范围
福苑路以东,大青山街以南,丝绸之路大道以西,丰州北路北段—红山街以北。
二、2024年新城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1.小学资料审核时间:7月15日—7月21日
2.网上公布招生结果时间:8月10日后
3.阳光分班时间:开学前两周内
招生顺序排列
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教办字[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招生顺序排列如下(优先安排第一顺序位,在第一顺序位没有招满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剩余顺序位):
1、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
2、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出具无房证明),按户籍地入学。
3、法定监护人购买公寓(不含商用及商住两用)落户(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
4、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多套房产)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5、非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6、非购房落户或非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租房的适龄儿童。
7、其他情况。
※相关说明
1、若出现片区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适龄儿童将通过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的方式至指定学校就读。
2、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所属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学校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
3、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购房落户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含5月31日)。
4、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购房落户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前。
5、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阳光分班”时,家长可自愿向学校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阳光分班”申请。
6、凡因学校片区划分发生变化,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小学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时,在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兄(姐)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安排其二孩、三孩在同一所小学就读。学校需将申请名单及其兄(姐)名单公示一周,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审核材料期间家长入校须知
1、请家长于7月13-14日在学校门口领取号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实验中学北辰校区南门员工实名制通道请出示采集表领取)。
2、请家长入校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从员工实名制通道进入,根据指示牌到达指定审核区域。(禁止进入教学区域)
3、审核材料时,一个家庭只允许一位家长(法定监护人)到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学生不用到场),完善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