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居住地服务范围公办小学或初中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分数达到录取分数的,则入读相关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七年级。惠东县外、惠州市内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非惠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其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且办理在惠东县的居住证。
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2年7月6日至12日
现场报名(有困难可现场报名):7月13日至15日
特别提醒:线上报名跟现场报名二选一即可,已经线上报名的,不需要现场再报名一次。
主要工作流程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和方式
监护人在7月6日至12日内通过手机微信扫描“积分入学系统”二维码进行申请,据实填报相关信息。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网上申请操作有困难的,可于7月13日至15日携带申请积分入学所需审核材料到服务范围学校,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代为网上报名(申请)。
提交审核材料
(1)提交审核材料
监护人在网上申请后,还需在7月13日至15日内将审核材料提交至申请积分入读学校,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学校核查后当面归还。若监护人提交材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中所填信息不一致,学校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信息更正。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需提交的材料分别如下:
①小学一年级:
A.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B.住房保障材料。
C.县镇社保部门打印的近五年(计算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下同)个人在惠东县的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D.个人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下载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股东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下载打印的税收完税证明(记录),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E.近五年奖励加分的相关通报文件、证书等。
②初中七年级:
A.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B.住房保障材料。
C.《学籍基本信息表》。
D.县镇社保部门打印的近五年个人在惠东县的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E.个人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下载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股东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下载打印的税收完税证明(记录),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F.近五年奖励加分的相关文件、证书等。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上述材料,提交的材料为积分入读申请及计分依据,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必须对应提交第1至第2项材料,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必须对应提交第1至第3项材料。惠东县外、惠州市内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还必须提交在惠东县的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材料。非惠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还必须提交在惠东县的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材料;其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还必须提交在惠东县的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材料,并提交在惠东县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2)提交申请表
监护人对照《惠东县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以下简称《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根据提交的审核材料,如实填写《惠东县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同时提交到申请积分入读学校。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对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验,对监护人填写信息及自评得分有修改的,需当面告知监护人,让监护人重新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经核验后,审核教师、复核教师须在《申请表》对应位置签名。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审核结果公示
各学校将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的积分结果在校门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县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情况,对监护人自评得分有修改的,学校需及时告知监护人。如监护人对积分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时间起2日内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视为无异议处理。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本校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公示,公示名单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以《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积分指标序号中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