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2022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1.2022年我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 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否则,因第二年因本学区学校学位已满,不能进入本学区学校的责任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
3、招生方式会有什么新变化吗?和原来招生政策什么不同?什么是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教育局将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统计分析,结合学校实际学位情况和控制大校额要求,对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雅臣小学等热点学校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紧张的情况施行固定学位,2021年已经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今年我们再次向社会发布预警,如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超出学校招收能力,将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施行固定学位,按照自愿申报,随机派位的方式就近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妥善合理分流生源,通过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数和招生数,以保证不产生大班额,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大校额。
4.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校招收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跨乡镇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居住证)。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一致(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内学校在“两个一致”原则上的适龄儿童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可以招收居住地为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忽略户籍条件。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5.学区内确有住宅但无住宅产权证怎么办?
学区内确有住宅但无住宅产权证的,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或国税局出具的购房契税发票,同时提供相关事实居住证明。因拆迁原因没有住宅产权证的需提供由开发商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并由市拆迁办盖章确认的拆迁协议,同时提供相关事实居住证明。
6.适龄儿童户口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户口上怎么办?
若适龄儿童与其父母均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户籍上,且为原始同一家庭户籍,住宅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今年仍可视为符合入学户籍要求。
7.适龄儿童在其父母的一方户口上怎么办?
若适龄儿童户口在其父母一方,而房产在其父母另一方的,可视为符合入学条件,但需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8.小学申请学区入学对住宅产权证有年限要求吗?
没有,只要是入学的住宅产权证和户口符合入学条件,经审查合格,即可入学。
9.商服可以作为公办小学入学依据吗?
按哈尔滨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商服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内只有一套商服,没有其它任何住宅,并且事实在商服内居住的,可以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须向学区对应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经房产局核实确认后,凭户口、商服产权证明、事实居住证明申请入学。
10.下列情况不作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1)按哈尔滨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无产权阁楼、车库、车位等不动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2)产权不足100%(即住宅产权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包含非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的住宅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住宅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亲人的。
(4)无房屋产权证且无法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或国税局出具的购房契税发票的;
(5)户口后迁入产权所有人户籍的(夫妻关系除外),即非原始同一家庭户籍的;
(6)被拆迁户的返还房屋无房屋产权证,且无法提供由开发商和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并由市拆迁办盖章确认的拆迁协议的。
11.公办小学报名招生方式、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推进招生工作信息化,网上公布招生信息,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让孩子和家长少跑路,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
6月10-20日,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釆集。6月28日-7月8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7月12日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3日-7月14日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进行信息补充。7月15日-7月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信息进行核验。7月20日-7月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12.在哪登录网上报名公办学校?
报名公办学校可以按以下方式登录报名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哈尔滨市教育局服务号】。
(2)点击【招生公告】查看相关政策通告,操作指南等。
(3)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13.网上报名确有实际困难的怎么办?
对于不会使用网站报名操作的家长可以到其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咨询。学校将派专人负责指导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14.在我市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公办小学入学吗?
可以,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
15. 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2022年,我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2018年小学入学的新生开始升入初中时,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仍然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初中就读。
16.民办小学毕业生、民族小学毕业生、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是否可以返回五常的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民族小学毕业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我市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上述情况的家长应分别向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就读。
17.民族学校可以招收非本民族的学生就读吗?
对有空余学位的民族学校,可以招收其他民族学生,混合编班。
18.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能够兼报吗?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
19.如果报名民办学校了,还能进学区小学或对口初中吗?
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一经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也就是说,报名未被录取的、报名民办校后又不想去的、报名了但资格审核未通过取消报名资格的,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这些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0.我市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 如何分班?
我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7-2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操作。
21.可以同时报几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不可以,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
22. 孩子在民办学校小学部(或幼儿园部),是否可以直升民办初中(或小学)?
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直升学生不列入随机录取范围,拟直升学生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也须采取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升名额。
设有幼儿园部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20〕1号)发布之日(2020年5月22日)前的在园幼儿可以根据入园约定和幼儿意愿采取直升方式入本校小学部,具体办法同上述小学直升初中办法。2020年5月22日起,新入园的幼儿不再允许直升。也就是说,从2023年起,不再允许有民办学校幼儿园部的幼儿直升民办学校小学部。